各会员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、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工作,根据各方意见和建议,结合“优质结构”和“示范工地”评选工作实际,我会对《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》和《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并经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暨理事大会审议通过。现将修订后的《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》和《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》(修订稿)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,原合建协【2016】9号文“关于修订《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》的通知”和合建协【2016】10号文“关于修订《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》的通知”同时废止。
特此通知
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
2017年5月3日
附件 合肥市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修订版.doc
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修订版.doc